近期,一些期刊提出或实施论文单独署名,引发学术界热议。支持者认为,此举有助于解决“挂名作者”和“人情署名”等学术不端行为。但反对者担心,这种“一刀切”的做法可能会阻碍正常的科研合作,并给博士生培养和青年学者发展带来更多挑战。

表面上看,这是一场关于论文署名方式的讨论,但其背后反映的是科研评价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伦理乃至整个学术生态的深层问题。真正需要关注的并非署名本身,而是署名所体现的评价导向,以及如何建立更科学、公正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
论文署名不仅代表学术声誉,更与项目申请、职称评定、人才引进、博士毕业和高校考核等实际利益紧密相连。一篇高水平的论文,往往能决定博士的毕业资格、青年教师的留校机会以及科研人员获得学术资源的能力。因此,论文作者署名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学术贡献记录,成为与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“凭证”。

由于署名与利益深度挂钩,原本应真实反映学术贡献的署名,逐渐沦为利益分配的工具,催生了挂名作者、馈赠作者、影子作者等学术失范现象。一些人并未实质性参与研究却占据作者位置,而另一些付出大量劳动者却未获得应有的署名。这不仅破坏了科研的公平性,也损害了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。

因此,规范论文署名、维护科研诚信具有积极意义。然而,也不能简单地将联合署名等同于学术不端。

当今的科研呈现出日益增长的团队化、交叉化和复杂化趋势。尤其是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,即使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,也越来越需要跨学科的合作。从理论构建、数据分析到技术支持,团队成员各司其职,合作研究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途径。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,也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。导师不仅提供学术指导,还帮助学生掌握研究能力、熟悉学术规范并融入学术共同体。对于真正做出贡献的合作研究,联合署名不仅合理,也符合科研的内在规律。

因此,真正需要治理的是虚假署名,而非联合署名;是“利益绑架”下的合作,而非合作本身。署名之争的根本,实际上也是“破四唯”改革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。当前围绕署名产生的种种矛盾,根源并非署名制度本身,而是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
近年来,国家持续推进科技评价改革,强调“破四唯”,其目标并非否定论文,而是反对将论文数量、署名顺序等单一指标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,旨在让评价回归创新质量、实际贡献和社会价值。如果评价体系未能得到根本性转变,即使全面推行单独署名,也可能滋生新的形式主义,并可能催生其他形式的利益替代。只有真正打破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的评价导向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围绕论文署名的利益博弈,让科研回归探索真理、服务社会的初心。

未来,更合理的署名机制应侧重于贡献而非排名。许多国际期刊已采用作者贡献声明制度,详细说明每位作者在研究设计、实验执行、数据分析、论文撰写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,使署名不仅有排序,更有依据和责任。这种机制比简单规定单独或联合署名,更能真实反映科研贡献,并有助于遏制挂名现象。

同时,应建立更加科学、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。评价科研人员,不仅要看论文成果,还要关注原创思想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成果转化;既要重视代表性成果,也要尊重不同学科的知识生产方式差异。对于文史哲等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学科,可侧重评价原创思想;而对于人工智能、工程技术、医学等合作创新特征明显的领域,则应充分认可团队贡献,避免用单一标准衡量所有学科。

更重要的是,评价重点应放在“解决了什么问题、产生了什么价值、培养了什么人才”上。只有将高质量创新作为评价的核心,而非论文数量和署名排序,才能有效缓解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论文压力,并从根本上减少挂名、抢署名等学术乱象。

论文署名折射出整个科研生态,它既涉及学术伦理和人才培养,也反映科研合作模式和评价制度的运行逻辑。归根结底,当前的“署名之争”争的并非名字本身,而是与名字相关的获益权。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,应当确保每一位做出实质贡献者获得应有的尊重,充分鼓励合作创新,并通过制度保障来维护学术诚信。

(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,清华大学兼职教授)

作者:李志民 来源:中国青年报